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阳教基〔2020〕11号)和《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阳教职〔2024〕13号),为规范、顺利做好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
为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成立阳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和职业高中招生办公室,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阳教职〔2024〕13号),今年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如下: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招生批次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分两批次招生,其中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为第一批招生学校,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阳春市春湾中学为第二批招生学校。阳江市阳春博泰实验中学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阳江市全市范围招生,由阳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志愿填报
填报我市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阳江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特长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生专业考试。本市考生及本市户籍的非本市学校考生,参加今年阳江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的,可填报我市6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因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填报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其中1所学校的考生,视同已同时填报上述3所学校。
3.录取办法
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一批次学校先录取特长生(体育类、艺术类和科技类),再录取普通生,最后录取指标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完毕,其余考生进入第二批次学校招录。
(1)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录取办法
特长生:由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自主招生。若实际招录特长生人数小于计划数,剩余的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普通生计划。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我局备案。
普通学生:
第一步:根据考生的志愿及普通生招生计划数,划定普通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录取普通生。
第二步: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结合余下考生的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分别录取各校的指标生。
(2)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及阳春市春湾中学录取办法
阳春市第一中学、阳春市第二中学录取完毕后,根据余下考生的情况统一划定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划定春湾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①阳春市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录取办法:在第二批招生学校中填报阳春市第三中学、阳春市第四中学、阳春市第五中学的考生,视同已同时填报上述3所学校,按分数优先确定录取名单,再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到上述3所学校。
②阳春市春湾中学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还有剩余学位,则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中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春湾中学就读。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阳教职〔2024〕13号),今年我市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数如下: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批次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为第三批招生学校。
2.志愿填报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4个专业志愿。
3.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统一在广东省中招录取平台上进行,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必须优先录取今年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填有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进行招生,并应优先录取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招收外市生源。
四、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坚决杜绝剥夺学生的知情权和自主权,隐瞒招生计划,违背考生意愿变更考生报考志愿,变更考生信息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员工违规收取生源组织费、劳务费、回扣费,严禁向市外高中阶段学校或人员提供初三毕业生名册等相关信息。对违规违纪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纪责任,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765822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658748,投诉举报电话:7658311。
来源:阳春市教育局